五路財神靈籤 第八十一籤【中平(中吉)。壬甲】
五路財神靈籤 第八十一籤【中平(中吉)。壬甲】
請來對照破機關 幸有高台明月鏡 謀賴欺心他自奸 假君財物自當還
聖 意:訟莫欺。依本分。病遇醫。名休問。婚慎求。事審辦。孕保全。行人鈍。
東坡解:負人財物。欺賴自奸。幽有鬼神。顯有清官。
一朝照破。難逃其禍。每事依心。無施不可。
碧仙註:本分兩字。合天合地。若有虧心。神明共棄。
解 曰:此籤先難後易。欺人自欺。反惹其禍。只可修心向善。
暗有神明佑護。不可妄為。訟終凶事莫想。休求名利。
婚宜審可也。病者醫。行人緩。風水遷改。孕生女。
求財依本分。
釋 義:凡事在前半月。占者防小人侵害。財物欺賴在後。
半月占者主訟得理。財得利。病得脫。要當事。莫相欺也。
占 驗:江右一人負屈。屢訟未勝。後遇山東趙耀為按察使。
其冤始白。趙本清廉。且趙與照同應明月照耀之義。
又(清)同治。甲子。九月發逆陷漳州城時。(發逆指太平天國留髮)
晉江令葉公。為霖占此籤。至十一月。
果有高提台帶兵來剿賊。應高台破機關也。
又一婦人往府口探親。回時遺失一釵。遍尋無蹤。
因到廟占此。有為解曰。何不再向姻家覓看。
婦從其言。果於外戚門前府。照牆腳拾得銀釵。
己被糞穢遮蓋。惟一柄露出。故路人莫之知也。
此自當還句之應巧甚。
故 事
寇公任雷陽
宋。寇準。字平仲。下邽人。年十九舉進士。
真宗時知同州判。永興軍。盡心民事。
每日有一時之閒。則有一時之滯後。
拜相決策。成澶淵之功。出鎮大名眨雷陽。
準內儉外奢。寢處一青幃二十年。
仁宗朝贈中書令。封來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