羊在民間民俗的作用
羊在民間民俗的作用
羊為六畜之一,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時期,生活在我國北方草原地區的原始居民,就已開始選擇水草豐茂的沿河沿湖地帶牧羊狩獵。漢代許慎釋字義說:“美,甘也。從羊從大。羊在六畜主給膳。”明末清初屈大均套許慎的模式,在《廣東新語》中說:“東南少羊而多魚,邊海之民有不知羊味者,西北多羊而少魚,其民亦然。二者少而得兼,故字以‘魚’、‘羊’為‘鮮’。”
“羊”、“祥”通假。西漢大儒董仲舒有云:“羊,祥也,故吉禮用之。”《漢書南越志》記:“尉佗之時,有五色羊,以為瑞。”廣州號稱羊城,源於美好的傳說:周夷王時,五個仙人騎著口銜六串谷穗的五隻羊降臨楚庭(廣州古名),將谷穗贈給人們,祝這裡永無饑荒。仙人言畢隱去,羊化為石。《廣州記》則記:“戰國時,高固為楚相,五羊銜谷穗於楚庭,故廣州廳室、樑上畫五羊像,又作五穀囊。”如今,廣州市越秀山公園有五羊冊,其上矗立著一座高11米的五新星石雕,成為聞名海內外的城標雕塑。
哈薩克、蒙古、塔吉克等民族流行“叼羊”的馬上遊戲。在喜慶的日子裡,人們在幾百米外放一隻羊,騎手們分成幾隊準備衝上閃搶奪。也有一青年騎手持羊從馬隊中衝出來,後面的人緊緊追隨,其中有人配合爭奪羊,也有人保護羊,以叼羊到終點者為勝,取得勝利的人,當場把羊燒熟,然後大家一起享。
舊時漢族民間有“送羊”的歲時風俗,流行於河北南部。每年農曆六月或七月間,外祖父、舅舅給小外甥送羊,原先是送活羊,後來改送面羊。傳說此俗與沉香劈山救母有關。沉香劈開華山救出生母后,要殺死虐待其母的舅舅楊二郎,楊二郎為重修兄妹之好,每年給沉香送一對活羊(羊與楊諧音),從而留下了送羊之風俗。另外,民間以每月初六、初九為羊日,青海藏民此日禁止抓羊。山東、湖北、江西則有諺語:“六月六日陰,牛羊貴如金。”又以為屬馬、狗、鼠者忌羊日,屬羊者忌鼠、牛、馬、狗日。
錫伯族民間有“搶羊骨頭”的婚俗,流行於今新疆地區。婚禮之後,迎親爹娘在新郎新娘的炕沿上放上一塊羊大腿骨,雙方姐妹兄弟聚於新房,迎親娘將拴有紅線的兩個酒杯放在盤裡,迎親娘則迅速將兩隻酒杯換來換去,從而使兩位新人分不清哪是水,哪是酒,然後讓他們任選一杯,喝到酒的為大吉,接著要連飲三杯。之後,雙方兄弟姐妹開始搶羊骨頭。男方家人搶到羊骨頭認為是新娘勤勞能幹,能養妻子,家庭美滿幸福;女方家人搶到羊骨頭,則認為新娘會持家,不會愛氣,家庭和睦興旺。
新疆哈薩克放流行“羊頭敬客”的交際風俗。新友到來,宰羊招待。吃鈑時,先端上熟羊頭,羊臉朝向客人的位置,然後主人請客用刀割羊肋肉獻給在坐的長者,後割一塊羊耳給在座的幼者,再隨意割一塊給自己,然後將羊頭盤捧還給主人。另外,全羊是蒙古、哈薩克、柯爾克孜、塔吉克等民族的傳統佳肴。上席時,將大塊羊肉放入托盤,擺成整羊武裝,以羊頭獻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