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名道姓:二十七、筆名談
二十七 魯迅有128個名字——筆名談
自五四以來,大凡有在公開出版物上發表文章機會的人,幾乎都曾用過筆名。很多人還不只一個,不少作家,筆名甚至多得難以完全統計,如茅盾就用過九十個左右的筆名,而他最響亮的名字——茅盾,也是其筆名之一。更有魯迅先生,曾用筆名多達一百二十八個,倘若把他一個人的筆名排列出來,是二百七十餘字,倘加上標點,完全夠得上一篇完整的小散文的篇幅。
文藝工作者之所以大量地用筆名,自有其各自的理由,這個問題雖然不是什麼嚴肅的學術課題,但閒散談來,對我們也不無啟迪。
筆名的定義,是作者發表作品時用的別名。作品是作者勞動的成果,是智慧的結晶,況且有了擁有大量讀者的機會,作者為何又要以假名掩蓋真名?
首先的現由是受環境所迫,比如輿論環境、政治環境等,都是很重要的原因。以我國為例,我國古代文學的概念與現在文學的概念大相逕庭,它包括用書面形式寫成的一切典籍,也包括哲學、政治、歷史著作,而“純文學”的東西卻偏“又被排斥在正統文學的概念之外。比如小說等體載的作品,就被認為是雕出小技,旁門左道,再有話本、筆記雜著等等也是如此。這樣一來,自命清高又極愛面子的文人們既然有創作的興致與衝動,卻再無以真名題著面世的勇氣,因此用筆名代表。比如,影響深遠、針砭不一的文學名著《金瓶梅》,作者署名為“蘭陵笑笑生”,而其真名,不少文藝理論工作者研究,考證了這許多年,仍是一無所獲,甚至,可能就這樣永遠埋沒於歷史的塵埃之中了。
再說國外,同樣有類似的事情。十六世紀後半期至十七世紀初,英國上層社會把寫劇本演戲看成一件十分可恥的事情,這種社會氛圍,使得不少劇作家只有隱姓埋名,以筆名簽署劇本的方式進行創作。即便是大文豪莎士比亞也不得不屈服於這種世俗的偏見,常常用筆名發表作品,莎翁去世後,他的作品經後人整理,絕大部分已收入其全集,但也有作品,因當時用筆名發表,無法確認是否出於莎翁之手;同時,據研究進者認為,收入莎翁全集的個別劇本,極可能並非莎翁作品,而是另外的劇作者用筆名發表的東西,因與莎翁作品風格相似之處,由此被錯收進來。
再說政治環境,魯迅先生很顯然是一個典型。他生活在“慣於長夜過春時”的黑暗之中,雖然有勇敢的戰鬥精神,卻不主張赤膊上陣,為了保全自己,能夠和反動黑暗勢力進行“韌性”的戰鬥,他不得不經常以變化著的筆名逃避國民黨新聞檢察機關的檢察。況且先生“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在工作上”,著述甚豐,短篇的戰鬥檄文更多,他擁有一百多個筆名,也就不足為怪了。
用筆名取代真名的第二個原因,大概是因為“羞澀”,比如,初涉文道,志向高遠的青年作者,有了最初發表作品的機會,雖然興奮,卻也惶恐,擔心文章過於稚嫩,甚至擔心它會影響自己將來的聲譽,故用筆名題著作品,以免日後名震文壇時,不至於因從前的稚嫩之作而臉紅。另有一種人,明知自己所寫的東西不能登大雅之堂,甚至鄙俗不堪,但為了各種不可告人的原因或目的,依舊拿去發表,不寫真名,胡亂取個筆名示人。
還有一類作者,生性淡泊,不以逐名追利為癖,卻又有寫寫畫畫的愛好,姑且寫將下去,尋一筆名作外衣,“苟全”愛好,不求“聞達”。
不過,筆名原是文人的雅好,或者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。有的作者以為自己的真名不太理想,於是在創作時尋覓一個遂心如願的筆名,就談不上事出有因。許多作家一旦獲取佳名,便不思更換,最後筆名不脛而走,名聲遠播,真名反倒被人遺忘了。名作家三毛即是一例,她兒時看了大陸著名漫畫家張樂平先生的系列漫畫《三毛流浪記》後,留下深刻印象,初闖文壇,即以“三毛”為名,並以“三毛”之名而蜚聲文壇,其真名“陳平”幾乎無人知曉,連她的父母最後在公開場合都不再叫她陳平,改而稱之“三毛”了。
魯迅先生是中國文壇筆名最多的作家。這裡,我們以先生的筆名為契機,剖析一下作家筆名的豐富內涵。
魯迅本姓周,字豫才,後改名樹人。“魯迅”其名始用於一九一八年,他自己曾為取這個筆名作了解釋:其一是他母親姓魯,周魯乃同姓之國;其二,取字意之謙遜與自勵之意,愚魯之人應該笨鳥先飛。
魯迅一生愛憎分明,這在筆名中也有反映。
如他有葦索、桃椎、符買等筆名,據《黃帝書》記載:上古時代有神荼、鬱壘兩位神仙弟兄,有捉鬼的本事,二人常在度朔山的桃樹下檢閱百鬼,並將一些無道之鬼用葦索綁起來餵老虎。根據這個傳說,我國民間有了如此一習俗:在門上懸兩塊桃木木板,上荼神佘,符買二神大名,用來鎮邪怯惡。這兩塊桃木,就叫桃椎或桃符。顯然,先生以葦索、桃椎、符買為筆名,正表明他為民除害、聲張正義的理想。
魯迅先生還有個筆名“雪之”,立意頗深。其時,教育總長章士釗讚美文言,反對白話運動,並以“二桃殺三士”的典故為例撰文立說,可惜,他把勇士的“士”誤解為讀書人,為此,魯迅寫了篇雜文,題目就叫《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》,並以筆名“雪之”發表,意思和文章相互通聯:為三位被“誤殺”的讀書人昭雪。
大凡筆名,依照常理,往往是作家個人獨立取捨,與他人不相關聯的,但現代文壇上,卻有兩人因為特殊關係,同時取兩個詞意相關的筆名。這兩位就是蕭軍和蕭紅。
蕭軍原名劉蔚天,出生於綠林草莽之家,自幼尚武,生性剛烈,好打抱不平;蕭紅原名張 瑩,20歲時為反抗包辦婚姻,離家出走,歷經坎坷,後來,兩位以文學為共同愛好的東北青年結合在一起,雙雙來滬,為表達共同的信念和追求,特以“蕭紅”、“蕭軍”為名,取意“小小紅軍”。蕭軍後來乾脆改姓蕭,子女亦隨蕭姓。
翻開中國現代文學史卷,觸目之處,鼎鼎大名的茅盾、郭沫若、巴金、曹禺、沈從文等無一不是筆名。郭沫若原本叫郭開貞,故鄉在四川樂山縣境內,大渡河、雅礱江橫穿樂山,兩河古名若水、沫水,郭沫若為抒思鄉之幽情乃取此筆名以紀之。
曹禺原名萬家寶,其姓“萬”字繁寫為“萬”,曹禺取其草頭之諧音“曹”為姓,草頭下面的“禺”為名,用拆字聯合諧音法得了曹禺這一筆名。老舍原本叫舒慶春,字舍予,他取其姓之半,字之半即“舍”字,加上一個通常的稱謂“老”而得一筆名。
現代著名作家,大都留過學,於外文之道亦頗精通,這在筆名中也有反映,如陳獨秀有筆名“C·C 生”,朱自清有“P·S”,茅盾有“M·D ”,郭沫若還有筆名“愛爾昂”,皆為筆名的洋化形態。
筆名不是中國作家的專利,國外作家用筆名的歷史比中國作家要長得多,“筆名”這個漢語辭彙,本身即是泊來品,在英文中,筆名寫作“Pen name”即“鋼筆名字”,簡譯為“筆名”。
國外鼎鼎有名的作家,很多是以筆名流芳百世的。高爾基原名阿列克塞·馬克西莫維奇·彼什科夫。他少年生活十分艱難,小小年紀就四處漂泊,乾過學徒、搬運工、司磅員、麵包師等各種職業。1893年,他在《高加索報》發表自己的第一個短篇小說《馬卡爾·楚德拉》,考慮用名時,回想起自己經歷過的重重磨難,茲用了“高爾基”這一筆名,意即“最大的痛苦”。
“願你平安”是烏克蘭猶太人的一句常用祝福語,這地方曾誕生了一位著名作家,他的真名是肖洛姆·拉比諾維奇。肖洛姆命運多舛後遷居美國,成為大作家,取筆名肖洛姆·阿萊漢姆,含義即“願你平安”表達了作家對下層民眾的誠摯情感和深切祝願。
智利著名詩人巴勃羅·聶魯達,原名里加爾多·雷那斯,1971年獲諾貝爾文學獎。他年輕時即摯愛繆斯,寫下了大量詩歌,但乃翁對詩不以為然,不願自己的兒子當“爬蟲”,里加爾多不想惹父親生氣,更不願掇筆停耕,他想了一個兩全齊美的辦法:用筆名發表詩作。因為他讀過捷克作家楊·聶魯達的一篇小說,留下深刻的印象,而且智利很少有人知道這么一位捷克作家,於是他就乾脆用“聶魯達”作了筆名。